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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高手过招[3/3页]

  的郭桓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

  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习称“胡蓝之狱”,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重大事件。

  据周敬心书,此外尚有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洪武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罪妄言者。朱元璋都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先说:空印案。

  空印,就是在文书上预先盖上印章,需要用时再填写上具体内容。

  按明朝规定,

  每年各部政司、府、县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户部与各布政司、府、县的数字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结项。如果有一项不符,整个账册便要被驳回,重新填报,重新盖上地方政府的印章。

  朱元璋时明朝的首都在南京,全国各地菅员都要到南京来报送账册。当时上缴的是实物税款即粮食,运输过程中难免有损耗,出现账册与实物对不上的现象是大概率事件。稍有错误就要打回重报,江浙地区尚好,而云贵、两广、晋陕、四川的菅员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势必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菅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这原本是从元朝既有的习惯性做法,也从未被明令禁止过。

  朱元璋发现空印这种做法后,极为敌视。

  它的部分原因是,他非常不喜欢蒙古元朝时代已经出现的官僚们的舞弊行为。他严厉地对付带有这种意味的行为。使用空印会给贪氵亏大开方便之门。WWw.lΙnGㄚùTχτ.nét

  “空印”事件上了全国热搜,

  史载,朱元璋的反应是“盛怒”,认为这是欺罔行径,丞相、御史都不敢谏言。下令,主印菅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

  同年有星变,朱元璋下诏求言,有浙江宁海人郑士利给朱元璋发了一条微信。

  (郑士利兄,乃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受空印案连累坐牢,为避免被认为是“有假公言私者”,等到郑士元出狱后,郑士利这封上书才上交到朱元璋手上。郑士利上书数千言,言数事,其中空印事尤详。)

  郑士利认为:

  第一,这事可大可小,可有可无,皇帝心眼太小。

  第二,这是传统,皇帝别闹。

  第三,皇帝滥杀无辜,不讲武德。

  第四,杀这么多人,间隔如此短,生产队的猪都不敢这样。

  朱元璋看罢郑士利的上书后,原地爆炸。

  这一波硬钢不禁小伙伴没拯救成功,郑士利刚被放出来,又进去了。

  “空印案的案发时间,以及涉案被杀人数,还存在争议。在案发时间上,有洪武八年(1375年)说,洪武九年(1376年)说,洪武十五年(1382年)说。在涉案被杀人数上,有杀数万之说,有与郭桓案共计杀七、八万人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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