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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点一章 龙兴之地[3/3页]

  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刑

  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把人像糖葫芦一般,烤乳猪那样,直接刺穿,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割(堪比剥皮)しΙиgㄚuΤXΤ.ΠěT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

  据《三国志·吴·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将犯人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令武士用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断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

  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铅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强迫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私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体内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梳洗

  它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

  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

  梳洗之刑与凌迟异曲同工。

  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18、骑木驴

  惩治红杏出墙或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刑罚。

  参考,棍刑。

  19、弹琵琶

  这里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最早应该是在明朝使用。

  20、抽肠

  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

  字面意思。

  “奉劝想要穿越的小伙伴,有什么想不开的要穿越呢?活着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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