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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汉惠帝炸毛了[3/3页]
清明、中元(七月十五日)、冬至三节,太牢致祭,遣官行礼(一般为公、侯、伯、驸马等勋戚大臣),各文武衙门堂上官一员、属官一员分诣陪祭,谓之“三大祭”。
忌辰(已故帝后逝世日)、正旦〈正月初一〉、圣旦(在位帝王的诞辰日,又称万寿圣节)、孟冬(十月初一)四节,酒果行香,遣官行礼,各衙门官不陪祭,谓之“四小祭”。
嘉靖年间,明世宗对陵庙祭祀礼制改革,天寿山诸陵祭祀的节序又发生了变化。
《明世宗实录》卷一七二记,嘉靖十四年(l535年)二月,明世宗朱厚熜召礼部尚书夏言于文华殿,提出“清明节既遣官上陵行礼,内殿复有祭祀,似涉烦复”。命从礼制的角度加以解释说明。
数日后,夏言回奏说:“臣愚以为,冬至上陵时可罢免,而中元陵祀遣宫之礼可移于霜降制日举行,惟是清明节上陵如旧。盖清明礼行于春。
即《礼经》所谓‘雨露既濡,君子履之有怵惕之心'者也;霜降礼行于秋节,所谓‘霜露既降,君子履之有悽怆之心'者也。夫雨露之濡,霜露之降,草木实先被之,于是有陵墓之思,义斯切耳“wωω.ξìйgyuTxt.иeΤ
于是,世宗命天寿山的上陵祭祀,春以清明、秋以霜降遣官行礼,各衙门官陪祭;中元、冬至二节仍遣官行礼,但各衙门官不陪祭。
从此,天寿山陵园的大祭每年有四次之多。
嘉靖十五年(1536年)九月,因“孟冬庙享移于立冬”于是世宗又认为“孟冬朔之陵祭未免烦渎”,命“其己之,著为令”。
此后,天寿天陵园每年的小祭由四次改为三次。每年的陵祭合称为“四大祭三小祭”。
在上述各节中,正旦为一年之首,也是极为重要的节日,但却没有列入大祭之典,考其原因当如万历十四年(1586年)七月礼部在题复太常卿裴应章时所解释的那样:“元旦即岁除之次日也。先是九陵帝后已祫祭于庙矣,旬日内且复有孟春之享,故元旦之祭在陵殿止用果酒者,非俭也,礼也。“
除上述各节外,按照《大明会典》的记载,国有大事(如营建宫殿、陵寝,帝王登极等)也遣官赴陵园致祭,诸王来京,离京又有謁陵和辞陵之行。
第一百六十章 汉惠帝炸毛了[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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