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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丧尸、进化![1/3页]
万事开头难。
这话一点不假。
作为完美基因的研究,难度不可谓不高。单不说天文数字的基因序列,还有这种繁琐的核酸,就取样本一项,就让秦钰费尽了脑筋。
电锯切割手指头。
电锯崩了,留下光秃秃的链条。
钻头压钻。
十分钟后,愣是完好无损。
手枪攻击。
连个皮都没破,气的秦钰直接将手枪搓成废铁,扔了!
最后,秦钰弄来了激光。
高功率激光,可以当武器那种。
激光总算没让秦钰失望,切割了二十多分钟,弄出了一丁点的血,只是一丁点,然后被秦钰快速收集起来。
对于这次成功,秦钰可是乐坏了。
为了这台激光设备,他可是跑了两天,最后在哈巴克那个老头那里抢过来,因此格外珍惜。
而那点血液,秦钰更是视若珍宝。
但这也只是开始,后面的问题更加复杂。
基因研究本就是世界级别的难题,没有人能说自己对这方面了如指掌,更没有人敢说,自己明天随便研究一下就能促进人类进化。
这都是扯淡。
因此,秦钰就没有一个可以借鉴的对象,更不存在导师一类的人。
对于这些,秦钰虽然无奈,但也不是没办法。
作为一名完美基因人类,秦钰对任何事情都有着天然的直觉,虽然不至于让他瞬间成功,但本能的还是确定了方向。
“丧尸,进化体!”
这就是秦钰的选择。
任何事情,只要能被人想象出来,事情的可行性就是有的,只不过的需要特定的条件,特定的辅助,仅此而已。m.ζíNgYúΤxT.иεΤ
秦钰深以为然,并有着绝对的信心。
第一天实验,秦钰将细胞液提取出来,注入一个RNA细胞中。
很有意思!
在秦钰的细胞液作用下,RNA细胞活性增加了十倍,繁殖速度也增加了十倍以上,也就是在注入的瞬间,这RNA细胞整体分裂了一百多个,直到最后能量用完,才停止分裂。
对于这种速度,秦钰也是经他。
现在,秦钰感觉自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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