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百三十八章 杀意  一觉醒来:我背上了40起命案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三百三十八章 杀意[2/3页]

  该说是穿越,但他不在乎自己到底是不是穿越,穿越也好,被人设计也罢,他就是他,他是陈晓,他记忆中的陈晓,不是别人。

  从那开始他就没有选择了,他只能如此,挣扎,求活,看着一个又一个人死去,他开始变得冷漠,变得精于算计,变得怀疑所有人,哪怕警察他都不信,他只信自己。

  他承认有很多人是因为他才会死,但他没办法,他的处境注定了他必须如此,他不能像个普通人那样活着,他甚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心软,因为一旦他犯了一点点错,等待他的都是死亡。

  他的每一步都走的如履薄冰,他不知道他能否走到对岸,但他不能停下,不,是没有人会让他停下,他父亲,他母亲,李良,马友贵,陈大雷等等等等,包括杨树,这些人都在逼着他往前走,他们用行动在告诉陈晓一个事实,那就是继续走,别停,停下就死,告诉他,他只有一条路。

  所以,那些会阻止他前进的人要么让路,要么去死,很可惜他们没有选择让路,但就是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他依然没有突破自己的底线,李良不是他杀的,陈大雷也不是他杀的,他没有杀任何一个人,他觉得自己问心无愧,他对得起自己。

  或许在道德上他有缺陷,但在法律上他没做错什么。

  但他依然心有不甘,依然心有疑惑,他想知道事情到底有没有结束,他想知道自己身后到底还有没有人。

  在这之前他有怀疑,但不能确定,直到今天,直到自己收到这条短信,他确定了,他知道还有人,这意味着他还有机会知道真相。

  想到这陈晓有些想笑,陈大雷,杨树等等等等这些人都让他发笑,他们一个个的都在追寻真相,一个个的都在用追求真相为由逼迫自己,他们好像觉得自己就知道一切一样。WWw.lΙnGㄚùTχτ.nét

  但他们有谁会知道自己也是在追寻真相的其中一员呢?难道自己就不想知道真相吗?他想,他比任何人都想。

  现在机会来了,有人忍不住了,这对他来说是好消息,是天大的好消息。

  想到这他眼睛渐渐泛红,内心杀戮的冲动在蠢蠢欲动,他不是不会杀人,经历了这么多事件,看见了那么多死人,甚至还亲手处理过尸体,他不会杀人?

  他只是认为自己没必要去杀人,他只是不想去杀人,但如果事情真的走到那一步,他确定了那人到底是谁,而法律又无法给他带来正义,那时他就不会压抑自己内心的这股冲动。

  他要用最爆裂的手段去惩罚那人,他要让那人知道招惹他的下场,他要让那人后悔!要让那人颤抖!要让那人恐惧!

  此时他死死地攥着手机,等待那人的回复,没多久,手机再次亮起,

  “我想你内心一定有非常多的疑惑吧?聊聊?”

  “时间,地点。”

  “我考虑考虑,别着急,总得让我准备准备,我可不想去送死,就这样,等我消息。”

  陈晓把手机放回衣服口袋,表情变得冷漠,轻声自语道,

  “柳眉么?”

  如果说还会有人对他的事情这么了解,就只剩下柳眉一人了,加上这人又了解警方的动向,知道他刚刚被审讯完,但真的是她么?还是被人推出来的?又或者是还有一个和自己情况类似的人?

  陈晓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人一定是警局内部的人,想到这他忍不住再次回望,这次他冷漠的眼神里满藏杀意,无论这人是谁,他都不会让这人活着。

  随后陈晓转身离去,但陈晓不知道的是他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了杨树眼里,而那最后一眼也直接让杨树汗毛倒竖,他记得他师父总是说记得那一双眼睛,他之前一直不知道他师父当时形容的眼睛,只是觉得或许是因为他师父没有破案,执念太深所造成的记忆假象,或是记忆偏差。

  这是有非常大的可能的,毕竟杀意这种东西太玄了,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种人主观上的臆想。

  但此时杨树有些明白了,或许他师父当初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双眼睛,所以他师父对此记忆深刻,他理解他师父的感觉了,因为他也忘不了,无论发生什么,无论过去多久,他都忘不了。

  紧随其后的就是疑惑,是什么让陈晓露出这样的眼神?明明之前陈晓还不是这样的,陈晓第一次回头时杨树就看到了,那时的陈晓还没这样,但之后陈晓拿出手机低头看了几眼,没一会儿再次回头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问题一定出在手机上,陈晓大概率是看到了什么消息,所以才会如此,而能做到让陈晓产生如此大的变化的人,杨树脑海里只有一个人选,就是柳眉,也唯有柳眉。

  想到这杨树直接前往柳眉的咨询室,站在门口,他吸了一口气然后敲了敲门。

  “进。”

  听到回答,杨树推门而入,柳眉此时正在整理书架上的书籍,看到来人是杨树她惊讶道,

  “你怎么来了?我听说你师父的遗体今天运回来了,你没在那边看着?”

  杨树摇了摇头,一边往里走,一边回道,

  “不用,那边正在尸检,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就别添乱了,等消息就是了。”

  柳眉点点头,

  “也

第三百三十八章 杀意[2/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