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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边境孤儿[2/3页]
“军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一般不会拿郎中怎么样!正好你当过药铺的学徒,真遇上了也能装一装!”
又有人道:“铁头嗓门亮,以后见到哪里挂了白幡,你什么也别说,上去就哭!”
“哭的声越大,主家赏的就越多。如此虽说丢人,可你双亲都不在了,也没那么多顾忌!”
傅斯年懵懂点头,从此开始独自讨生活。
别说,邻居出的主意虽然危险,但傅斯年还真的常有收获。
彼时宋夏之间的摩擦,已经逐步演变为战争,大规模的战场随处可见。
而傅斯年生活的村落就在两国边境,倒是方便了他舔包。
战争又连带着白事频繁,他凭借一副大嗓门,吃席也是吃到饱。
有时候是直接蒙混在人群中,有时遇到规模较小的丧礼,主家见他脑子不清醒,也会发善心让他混上一顿。
一年下来,傅斯年反倒比原来吃的还壮,身量已经接近成年人。
这日,傅斯年又听到了喊杀声,知道是买卖又来了,提起药箱就奔赴战场。
“还有活着的吗?我是郎中!”
来到战场后,他先吼了一嗓子,这也是人家教他的。
提醒这么一声,一来能提醒还有救的人,二来表明身份,防止哪一方军队还没走远,误将他当作敌人射杀。
死人的细软自然成了傅斯年的囊中之物,要是真有活着的,救回去后没准收获更多。
毕竟是救人一命,谢仪自然少不了。
……
傅斯年扒拉着一具具死尸,今日收获寥寥。
多次干这买卖,他已经有了经验,知道挑那种铠甲厚实的死尸下手。
铠甲武器是不敢动的,在大宋,私藏军械是重罪。
这活计就是打个时间差,在两边军队清理战场以前赶到,就能搜刮一番。
傅斯年找到一个目标,仔细翻找下果然找到些银两,居然还在腰间找到块玉佩。
这具尸体甚至还睁着眼,死状十分惨烈,颇有些死不瞑目的意味。
“呀,大户人家的子弟!可惜了,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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