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26章 石景山会议  开局明末当太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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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石景山会议[2/3页]

  衰。

  要知道,在一条鞭法之前,明朝的田赋征收主要以米麦实物为主,而在这一征收过程中,官员自然会想方设法中饱私囊,因此也使得纳粮人家必须要亲自前往州县所在交纳税粮,从而保证数量上不会缺少。

  可问题是,很多地方路途太过于漫长,交通也不便利,会导致路上的耗费就超过了正税,使得百姓们不堪重负,因此便有一些粮户往往将粮食交给“揽纳户”,由他们来代缴田赋,当然能做揽纳户的,基本上都是地方上的无赖亦或者是奸猾之徒,他们揽到税户的税粮后,不但要收取很重的手续费,甚至还直接贪墨税户的税粮,造成许多地方依然出现田赋短缺。

  因此,在得知了这件事之后,朱元璋便颁布了《蠲两浙秋粮诏》,创新地下诏建立了“粮长”制度,由户部计算州县田赋,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选其中田土多者的地主来当粮长,负责整个地区的田赋督收和缴纳。

  简单来说,老朱在基层建立了一个简单的包税制,将一个地区的税粮包给了粮长们,并且相应地给他们赋予了一定的权力,代价就是粮长每年都必须要交出足够的税粮。

  对于老朱而言,这一制度有两大好处,首先就是避免贪官污吏危害百姓,毕竟贫农出身的朱元璋受够了元朝官吏的欺压,他处于爱护百姓的目的,决定让百姓自己给自己收税,正所谓‘“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

  其次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减少官员的数量,从而给国家节省开支。

  粮长不能只有一个人干活,因此在每个地区有正副粮长各一人,下设知数也就是会计一人,还有斗级也就是负责管斗斛称量的二十个人,再加上运粮的民夫千人,除此之外,粮长还负责拟订科则、编制图册、申报灾歉、检举逃税、催办粮差等事物,相当于取代了原来的基层官吏的作用。wωω.ξìйgyuTxt.иeΤ

  对这件事十分得意的老朱,还专门在在他的大诰中说:“粮长之设,便于有司,便于细民。所以便于有司,且如一县该粮十万,止设粮长十人。正副不过二十人。依期办足,勤劳在乎粮长,有司不过议差部粮官一员赴某处交纳。”

  意思很简单,你们这些当官的以后不用再去收税了,等这些老百姓们自己把税收好,再派一个人过去检查检查就行了。

  问题是,真有这么简单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原因就在于朝廷从基层抽身离开后,这些大地主们也就承担起了这一份责任,可是他们没有朝廷的俸禄,不可能白干事不拿好处。很快这些粮长们就开始借助这一职务的权力,给自己家大肆捞好处。

  当时有一个叫做邾阿乃的粮长,他为了收到更多的水量,便自己搞出了一大堆苛捐杂税出来,比如什么收舡脚米、车脚钱、脱夫钱、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当时朝廷给他定下的收税定额只有一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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