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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石景山会议[3/3页]
大米,可是此人却硬生生收到了三万两千石大米,外加一万一千一百贯铜钱。当然,在交给朝廷一万石大米后,多余的那部分便进了邾阿乃自己的腰包里面去。
而当时像邾阿乃这样的粮长自然不在少数,不少人同样如此肆意妄为,捞得盆满钵满,再加上身为粮长,在犯罪之后还可以罪减一等,乃至花钱免刑,像洪武八年时便有明文规定:“比设粮长,令其掌牧民租,免有司科扰之弊,于民便甚。自今粮长有杂犯死罪及流、徒者,止杖之,免其输作。’御史台臣言:‘粮长有犯,许纳钞赎罪。’制可。”
因此,像这样又能捞好处还有地位的粮长,自然是人人都想当的好差事,再加上早年的粮长都是永充制,因此当上以后还可以传给子孙一直当下去,堪称是真正的聚宝盆。
然而,到了明朝中期的时候,朝廷开始对早已经不合时宜的粮长制度进行改革,第一步便是以里长代替粮长,即采取轮充制,让各家轮流来当;第二步则是拆分了粮长职权,分为“催办粮长”、“兑收粮长”和“长运粮长”,由一人大权独揽变成多人担任,互相制约互相监督,油水自然也大大减少,最后就是取消了粮长定期入京述职面圣的特权,也使得粮长见皇帝被授官的机会也彻底取消了。
与此同时,明朝中期时社会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土地的不断兼并,再加上藩王圈地太多,使得明朝贫富两极分化,权贵们有很多特权可以减免赋税,甚至可以不必纳税,而乡间的地主们通过各种手段将土地投寄到大户名下,大肆偷税漏税,使得沉重的赋税压力完全压在了普通小民的身上。
问题是,朝廷的开支也不断上升,粮长们所需要承担的任务指标也就不断加重,即便他们再怎么想办法从普通百姓身上搜刮,都已经无法完成规定的人物,只能用自己的家产来应付差事,因此粮长则成为了人们避之而不及的差事。
天启四年时,武英殿大学士朱国桢曾在他的《涌幢小品》上说:“家有千金之产,当一年即为乞丐矣,家有壮丁十余,当一年即为乞丐矣。民避粮长之役,甚于谪戍。”
意思就是说做一年的粮长,就会彻底倾家荡产。吴中的百姓听说要当粮长,畏役如畏死,宁愿被打死也不愿意当粮长。
从实质上而言,粮长制度已经彻底有违初衷,不仅没有如朱元璋所想,反而成为了荼毒百姓的工具。
在朱慈烺看来,要改变大明朝目前的赋税状况,光是追着那些大户追缴赋税还不够,必须要从根源下手,彻底扭转粮长这一职位的职能。
当然,为了保证这些退役士兵回乡后能够做好粮长,朱慈烺还决心对他们进行统一的短期培训,教他们学会算账和识得一些基础文字,并且决心交给他们一项差事,那就是在山东进行全方位的清田和分田,实现对全山东的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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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石景山会议[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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