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57章 商税变化  明末:重造大顺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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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商税变化[3/3页]

  所有的商人都是一律平等的,包括华督府旗下以及我本人旗下的商行,都是如此。”

  听到这番话,众人顿时有些怀疑,就算李晟所说的都是真心话,可是在革新军的地盘上,又有谁会将华督府下属商行和大都督的商行当成普通的商户呢?

  李晟微微皱眉,他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要改变这一切还得慢慢来,不过今天总算是有了一个好的开始.......

  对于这般优厚的条件,沈绍安等士商自然不会拒绝,他们作为南直隶的主要商家代表,带头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而这也代表他们同意了上面的条款,不再执行过去旧有商税体系,而是采取了全新的商税体系。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的是,华夏历代王朝税法多变,但是大体上形成土地税占据主导地位的格局,以田赋作为税收的主体,商税通常在‘重农抑商’的大环境下,仅仅只是作为一种财税的补充,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从秦汉直到唐初,中枢财政结构也出现过一定的变化,其中人头税在赋税结构中居主导地位土地税虽居次要地位,但是变化与人头税呈相反趋势,至于工商税的变化与人头税则是大体保持一致。ιΙйGyuτΧT.Йet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变化,即有宋一带,在总赋税当中农业税比例远低于此前的汉唐和此后的明清,而且以商业税为代表的非农业税则占据着越来越高的比例,这也被人视作为宋朝商贸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

  但实际上,与很多人想象的不同,宋朝畸形的商税比例,却恰好反应了宋王朝对民间商业的打压,其工商业的发达程度,其实要远远弱于后来的明朝。原因就在于宋朝庞大的商税收入,实际上是中枢通过繁杂的专卖制度,来高度介入到商业活动中,通过酒、茶叶、食盐这些人民生活必需的大宗物资,来彻底扼杀了民间商业的活力,这一点与李晟所想要实现的重商主义完全是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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