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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疑点[2/3页]

  应该会想办法阻挠,而杨志远有可能正是因为了这种阻挠的行为,所以才选择了从家里面跑出来,又和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而有交集的“李家伟”混迹在一起,这才能够与案发现场这个地理位置和那套房子产生关联。

  当然,这也只是方圆自己的推测而已,毕竟这件事到现在已经没有办法验证了,或许杨志远的父母也知道背后的原因,可是她本人根本不可能和杨志远父母打交道,于公于私这都是不大合适也不被允许的。

  在考虑过为什么杨志远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周围,并且在案发现场成为了本案的被害人这个问题之后,随之而来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戴煦到底有没有必要去策划和杀害杨志远。从碎脸男尸案的表现来看,这个案子完全不是激【河蟹】情杀人的范畴,而是一次有预谋有计划的谋杀,从戴煦和杨志远两个人的角色出发,戴煦真的有必要花心思去策划谋杀了杨志远么?

  即便是抛开戴煦是自己男朋友的这部分主观感情考虑,方圆仍旧认为答案是“没有”。跳出到事外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到整件事涉及到的人物角色,戴煦和杨志远姑且可以被视为是情敌的关系,也就是竞争关系,而戴煦作为自己的男朋友,很显然是这场竞争当中的胜利者,杨志远则是失败的那一方。不管是感情方面的竞争,还是为了金钱、权力等等的争执,凡是从中获胜的那一方,基本上不大可能对失败者怀有杀心,因为他已经取得了胜利,根本不需要再做那种高风险的事情,做了的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即便是有,角色也应该是颠倒过来的,失败的一方因为不甘心接受失败的事实,恼羞成怒,怀恨在心,从而策划了一场谋杀行动,来报复胜利者,甚至是掠夺对方之前获取的胜利果实。ιΙйGyuτΧT.Йet

  假设戴煦和杨志远的角色对调一下,那么这种假设是可以成立的,甚至退一万步说,哪怕方圆在两者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选择,而是摇摆不定,犹豫不决,那么为了排除异己而做出了什么丧失理智的事情来,也还说得过去,偏偏以他们之间客观存在的实际关系来看,戴煦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必要杀害杨志远的,这么做对于他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加之戴煦的性格从来都不是莽撞冲动的类型,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去推测,都很难找到合适的动机。

  第三个疑问,也是从杨志远和戴煦之间客观的关系角度出发的。根据碎脸男尸案当中推断出来的死者遇害过程,本案的死者是在醉酒程度不确定的情况下,遭到了嫌疑人的埋伏,被人压入水中溺死,溺死之后才又砸碎了一整张脸,进而又放在浴缸当中加热池水将人几乎煮熟的。这样一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对于嫌疑人并没有足够的防范心理。把死者替换成杨致远,把嫌疑人替换成戴煦,这样的杀人过程是否能够成立呢?方圆心里面也是深表怀疑的,就像之前就已经很明确的那个事实一样,杨志远和戴煦之间是情敌关系,根本不存在任何的交情,更不用说什么信任感,所以不大可能把戴煦请到房子里面去,并且还当着他的面接上一浴缸的水,或者是让戴煦去接一浴缸的水也不起任何疑心。

  既然戴煦明着被杨志远带去那个出租屋的几率不大,那么最说得通的可能性就是杨志远非但没有邀请过,甚至是在不知情的时候,被戴煦给尾随上的。方圆对杨志远的酒量如何没有半点的了解,所以以死者被发现时血管里的究竟残留量来看,对于杨志远而言到底能否让他醉酒,这也不大好判断。几遍杨志远是一个酒量很差的人,以死者血液当中的究竟残留量就足以使他出现醉酒的反应,那样的摄入连,是否也足够让他被麻醉到被戴煦尾随都无法察觉呢?即便是在外面,杨志远被戴煦悄悄尾随并且没有察觉,上楼的过程中呢?在楼梯间里也发现不了么?戴煦又是怎么尾随着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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