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二十七章 疑点[3/3页]
志远进到房间里,还可以放一浴缸的水来将仍旧对他毫无察觉,更毫无防范意识的杨志远淹死呢?这个问题根本就是无解的。
更多的东西方圆都还没有去逐一细细的剖析,仅仅是眼下自己首先想到的这三大疑问就足以让她觉得,戴煦想要对杨志远不利,对他痛下杀手,不仅从动机上来讲就让人觉得有些牵强,就连实际的可操作性都很低,越是归纳总结和分析,方圆的心里面就越是清晰的产生了这样的一种感觉,她开始隐隐觉得这个案子与其说是一起普通的谋杀案,倒不如说更像是一个圈套,尤其是那最初令她差一点喘不上起来的至关重要的证据——半枚指纹的存在,也同样令人生疑,虽说是百密一疏,再怎么细心聪明的人,都难免会有疏忽的那一瞬间,可是为什么偏偏是半枚指纹,而不是半枚痕迹轻浅,肉眼不易察觉的足迹呢?为什么不是一丝没有擦拭干净的血迹呢?正是那半枚指纹的存在,又恰好与戴煦的指纹相吻合,这才使得这个案子现在的嫌疑一下子就矛头直指戴煦,再加上之前被目击者无意当中拍到了那一段视频,结合戴煦与杨志远的立场,一下子原本跟这个案子看似扯不上任何关联的办案刑警就摇身一变成了最显而易见的嫌疑人了。靈魊尛説
方圆越想越觉得这个案子有些蹊跷,或者说截止到目前的情况看起来,都让人觉得明明像是说得通,却又处处透着不合理,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还有那个现场的样子,方圆不用刻意去回想也能够轻而易举的让画面浮现在自己的脑海当中,光秃秃的床板,许多角落里一看就很久没有人碰过的厚厚的灰尘,陈旧的家具,还有空荡荡的大衣柜,一点生活垃圾都没有留下的厨房。那套房子虽然是被“李家伟”以居住的目的租下来的,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那套房子绝对不像是有人长期居住过的样子,也就是说“李家伟”租下了房子之后,或许没有真正入住过,又或许住在那里也没有抱定过长住的打算,而杨志远,虽然说现在他是疑似的被害人,并且碎脸男尸案的死者也的确是在那套房子里面被发现的,但是方圆主观上不认为以杨志远一贯的生活水准,就算他因为什么事情而离开了家,跑到外面来,就一定可以接受得了这么差的居住环境。
案发现场是经人仔细打扫过的擦除了足迹和指纹,就连血迹也没有什么明显的残留,这一举动可以被认定为是嫌疑人的所作所为,这是说得过去的,那么嫌疑人在打扫现场之前,现场除了作案留下的痕迹之外,有没有其他的东西呢?“李家伟”租下那套房子之后,难道说就一点个人物品都没有在房子里面放置过么?假如没有,那他租下这套房子的目的到底是自己有什么打算,还是受人之托,比如说受杨志远之托,替他租下来的呢?假如有,那“李家伟”的个人物品和行李又去了哪里?是被嫌疑人收拾在一起带走处理掉了,还是说在案发之前,“李家伟”自己就曾经对那套房子进行过一番打扫呢?
方圆最初也考虑过,会不会是“李家伟”作为报案人,闯入房中发现杨志远在卫生间里面遇害身亡,于是心里害怕,怕被追究责任,所以赶紧收拾了个人物品逃离了现场,然后又辗转跑去借助于公用电话匿名报警呢,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她给推翻掉了,毕竟现场清晰的足迹就只有那么几个而已,并且都在客厅里,除非“李家伟”在那之前就已经把个人物品收拾好,集中的放在客厅里头,否则这个猜测是根本说不通的。
所以这样一来,案发之后“李家伟”的行李和他本人的去处,就成了一个很关键的疑点了。
第二十七章 疑点[3/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